专利快速预审
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服务(试行)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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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请求人通过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深圳保护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请,标注并进入加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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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收费: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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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及有效期限:本服务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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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求人为在深圳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单位;
(二)预审请求的专利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技术领域;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就该专利作出过专利权评价报告;
(四)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及深圳保护中心公布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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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书(附件2须盖章);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XML格式)。
表格下载
- 附件下载: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书
申请受理机关
-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86268052、0755-88980143
时限
- 五个工作日内
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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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向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文件;
(二)深圳保护中心将对请求文件进行预审,给出预审结论;
(三)通过深圳保护中心预审的,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CPC客户端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足额缴纳请求费(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于当日内将缴费凭证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提交至深圳保护中心;未通过深圳保护中心预审的,请求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请求;
(四)深圳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相关专利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相关附件
- 附件下载: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服务须知(试行)
- 附件下载: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书
- 附件下载:预审合格案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注意事项(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