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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快速预审

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服务(试行)

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

    请求人通过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深圳保护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请,标注并进入加快程序。


  • 事项收费:免费

  •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服务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条件

  • (一)请求人为在深圳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单位;

    (二)预审请求的专利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技术领域;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就该专利作出过专利权评价报告;

    (四)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及深圳保护中心公布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请求书(附件2须盖章);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XML格式)。

表格下载

申请受理机关

  •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86268052、0755-88980143

时限

  • 五个工作日内

事项程序

  •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向深圳保护中心提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文件;

    (二)深圳保护中心将对请求文件进行预审,给出预审结论;

    (三)通过深圳保护中心预审的,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CPC客户端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足额缴纳请求费(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于当日内将缴费凭证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提交至深圳保护中心;未通过深圳保护中心预审的,请求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请求;

    (四)深圳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相关专利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