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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 事项收费:不收费

条件

  • (一)以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提出许可合同备案请求。

    ·          

    (二)专利有效且稳定。

    ·          

    (三)实施许可的期限在专利权有效期内。

    ·          

    (四)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进行备案。

    ·          

申请材料

  • (一)以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提出许可合同备案请求。

    ·          

    (二)专利有效且稳定。

    ·          

    (三)实施许可的期限在专利权有效期内。

    ·          

    (四)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进行备案。

    ·          

表格下载

  • https://www.cnipa.gov.cn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决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

  • 0755-26617303

时限

  •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核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文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事项程序

  • 受理——初审——办理备案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