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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擅自使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政处罚系列案

案例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原文
知识产权类别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名称
新会陈皮
地理标志号
案例发布时间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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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2006年10月,“新会陈皮”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人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广州某陈皮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通过京东和抖音平台网店销售商品御茶山陈皮,并在销售页面使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另查明,当事人同时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办案单位对当事人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发布虚假广告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4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对(江门)某陈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明,2023年3月2日,当事人购进“御茶山陈皮(代用茶)”,为了更好地宣传和销售,自行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张贴了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 934407053042162734 新会陈皮 2020年第24号公告”的地理标志标签,用于在京东、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实现了以往对地理标志产品违法行为处罚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的突破,直接适用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反映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跨区域协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三是本案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办案单位通过线上违法行为追溯到线下违法主体,从线下源头上打击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体现了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全链条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