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铰接装置及收纳装置”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例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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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铰接装置及收纳装置


2023-06-18

案情简介:请求人是专利号为ZL200980130836.0、名称为“铰接装置及收纳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人,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利用两个不同的地址持续实施侵权行为,致其遭受重大损失,于是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并提交了公证购买的“铰接装置”及其安装说明书、公证书等证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理认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包含的“连接部件,安装在壳体上”、“门部侧安装部件,安装在门部上”两个连接结构特征,实际上限定了连接部件、门部侧安装部件的安装环境,结合专利说明书中的背景技术及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这两个特征属于使用环境特征。被控产品能用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的使用环境。经比对,被控产品包含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的技术特征,因此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办案单位作出行政裁决,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责令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请求人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本案涉及使用环境特征的发明专利侵权判定及处理,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环境技术特征认定以及对被控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判断,对于专利侵权案件中被控产品是否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环境技术特征的判断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