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小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例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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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别:
商标
商标名称:
小米
商标号:
案例发布时间:
2023-06-18
详情:
案情简介:第8228211号“小米”商标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第9类“笔记本电脑、便携计算机”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天猫店铺里销售平板电脑商品标题中均含有“小米派”字样。办案部门经逐级请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批复,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为当事人使用“小米派”商标所销售平板电脑的营业收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同时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本案当事人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平板电脑商品标题中使用“小米派”字样,属于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他人商标或知名商品名称,不仅损害权利人的正当权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办案部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关于商标使用的认定标准,结合在案证据,认为在电商平台商品标题中使用的他人商标标识能够区分商品来源,构成商标的使用,进而作出侵权判定,对各地办理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和指导意义。同时,本案权利人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就赔偿等事宜作出判决,且未免除侵权人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