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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处罚案

案例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原文
知识产权类别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名称
马坝油粘米
地理标志号
暂无
案例发布时间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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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27日,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云浮市某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冒用地理标志的产品,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核查,韶关市曲江县共有7家企业获得授权使用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云浮查获的产品并未获得授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06元。2021年9月15日,办案部门认定当事人销售与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冒用地理标志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的油粘米、没收106元违法所得、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