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处理“洗澡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案例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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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洗澡椅


2021-04-16

请求人为摩西博德曼(MOSHE BODMAN),于2017年3月29日获得名称为“洗澡椅”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630533112.3)。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其委托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18日代为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反映某公司涉嫌侵犯了其外观专利权,要求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等。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立案,并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决定书》。
经审理查明,被请求人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1688平台网店销售的涉案产品为洗澡椅,与被控侵权商品同为洗澡椅,属于相同种类商品;经对比,被控侵权产品同涉案专利在部件形状、组合方式、整体外观等方面近似,存在的部分差异属于局部细微差异,对一般消费者而言,该差异对视觉效果无显著影响。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与涉案外观设计相似的设计,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针对本案委托中国(深圳)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出具了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2021年7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作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