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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

发布日期
2022-04-20
实施日期
2022-05-01
发布部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法律法规内容

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   注意到总理事会依照《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下称《WTO协定》)第10条第1段在文件WT/L/641中的决定,   特此协议如下:   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称《TRIPS协定》),在本议定书根据第4段生效之时,应按照本议定书附件规定修改,在《TRIPS协定》第31条后插入第31条之二,并在第73条后插入《TRIPS协定》附件。   二、在未获得其他成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本议定书的任何条款作出保留。   三、本议定书应开放供各成员接受,直至2007年12月1日或者部长级会议可能决定的更晚的日期。   四、本议定书应按照《WTO协定》第10条第3段生效。   五、本议定书应交存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总干事须及时向每一成员提供一份经核正无误的副本,以及每一根据第3段作出接受的通报。   六、本议定书须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2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订于日内瓦。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