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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举报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举报服务介绍

(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定以下须知。
(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的行为,且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内的,可以通过本平台举报。
(三)通过本平台进行的举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方(名称、具体地址);
2.有具体的违法事实;
3.符合《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举报,适用申请举报奖励金。
(四)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指举报人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举报,匿名举报指举报人未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联系方式的举报。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
(五)举报人提交举报材料后,平台工作人员会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被举报人名称、地址、内容等信息,形成工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理。
(六)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法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举报,由办案部门将结果告知具名的举报人。
(八)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请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本平台不接受此类举报。
(九)本平台不受理消费投诉或咨询,有诉求的举报,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
(十)举报事项一事一单,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十一)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或虚构事实、不得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等进行诬告或虚假举报。 举报人一年内有两次以上诬告或虚假举报的,诬告或虚假举报情形将被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不得在本栏目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